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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询问人 |
屈金华 |
| 标 题 |
申请成立育犬协会需要哪些条件 |
| 内 容 |
申请育犬协会应该向哪个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接收~~ |
| 答 复 |
本市已有该类团体。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十三条规定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:(三)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,没有必要成立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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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沪ICP备05058356号
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办公地址:上海市江西中路215号(邮编:200002)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 上午9:00-11:30 下午13:30-17:30 联系电话:021-63232223 监督投诉:021-632355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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